据北京晚报8月29日报道,北京市交管局消息,使用电动滑板车或电动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将被罚款10元,民警在作出处罚后,还将责令违法人立即改正,不得继续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据了解,上周五,交管部门已经发布通知,将对在北京市政公共道路上滑行的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进行处罚,但是罚款额度仅有10元。但截至今天上午,一线交通队尚未接到落实到文字上的书面文件,交警目前对骑手们,仍然仅是“制止、教育”。
除北京外,上海也对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在公共道路行驶的行为进行了整治。据新闻晨报8月29日报道,上海交警28日重申,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在公共道路行驶,并将对此展开集中整治。上海警方表示,对驾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元。
北京消协:八成电动滑板车速度超标存隐患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8日,北京市消协公布了对20辆电动滑板车的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八成电动滑板车存在超速隐患,而且刹车制动性能差,19辆样品的刹车距离大于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达到了9.9米。
北京市消协公布了对20辆电动滑板车的比较试验结果
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网络渠道随机购买,产品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的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
电动滑板车因车轮直径较小,刹车时摩擦系数小,稳定性较差,故在高速骑行时刹车制动系统不能保证遇到紧急情况或险情时安全制动,车速过高将直接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极易引发危险,对骑行者和行人造成较大的安全威胁。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