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此文并非针对天朝,只是就市场现象而言。从木质门窗到种子市场,从金器市场到古玩市场,假冒伪劣现象一直猖獗,令不少正规厂家及知名品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令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更令整个市场的发展走了弯路。在电动平衡车这样一个门槛不高且非常新兴的市场,仿冒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电动平衡车市场的仿冒例子举不胜举。在淘宝上搜索一下,几乎每个知名品牌都在被“借用“。仿冒还有仿外型、仿名称、仿宣传文案等多种方式,在此 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仿冒行为是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混淆和市场混乱,《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从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维护公平竞争两个不同的角度规定经营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在这里,小编想要提醒到每一位在电动平衡车行业的人们,电动平衡车市场的仿冒现象虽然司空见惯,但我们不能因为量多而麻木,而是应该举起法律的旗帜,保护自己的权益,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另外,小编要提醒的是,从淘宝上几百元的产品到线上的假招商——此类仿冒现象的一再发生,恰恰从反面证明了电动平衡车市场的火热及可发展。现在,电动平衡车市场还处于初始阶段,行业标准还没有制定出来,行业联盟也没有建立起来,市场规范程度不高,电动平衡车市场正处于一个市场火热却发展无序的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的电动平衡车,不仅是仿冒产品在以低价与品牌产品进行竞争,而且品牌产品与品牌产品之间也在进行着竞争。在这里,小编要提醒的是,良性的竞争固然好,但同时也要顾及整个行业的发展。有问题就解决,希望平衡车产业联盟能快速实施,制定出行业标准,解决目前行业的混乱局面,建立行业同盟,而不是相互搏杀,而应该是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