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3点,在就道路安全和对交通的影响展开激烈的辩论后,德国上议院 (Bundesrat) 通过了交通部长安德烈亚斯·谢尔提出的一项建议,批准电动滑板车上路行驶。
但其提出的“允许在人行道上使用电动滑板车”的建议,引发了政客、警察工会和保险团体的强烈抗议,谢尔被迫修改了此项建议,最后电动滑板车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这些条件在下文中有介绍。
汽车司机和自行车骑手的代表团体也就安全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他们警告说,允许电动滑板车与汽车、自行车在同一道路上行驶,将导致德国已经拥挤的道路和自行车道更加拥堵甚至发生事故。
在德国,到目前为止,只有在仍然有效的“移动援助条例”(MobHV)中定义的电动交通工具可以在公共道路上运行。这些主要包括Segway品牌或类似设计的平衡车。
新的小型电动车法规(eKFV)现在也允许无座椅的小型电动车和平衡车上路。这意味着包含电动滑板车或电动滑板。
修正案内容
修正案含义范围内的小型电动车辆是指具有电动推进力,最高时速不少于6km/h、不超过20km/h的车辆,具有以下特点:
1. 无座椅的车辆,或自平衡车辆(有座椅或无座椅);
2. 有座椅车辆的转向杆或保持杆长度至少为500毫米,无座椅车辆的转向杆或保持杆长度至少为700毫米;
3. 标称持续输出功率不超过500瓦,若至少60% 的功率用于自平衡,持续输出功率不超过1400瓦;
4. 总宽度不超过700毫米,总高度不超过1400毫米, 总长度不超过2000毫米;
5. 最大车辆净质量不超过55kg。
修正案对行驶作出如下规定:
1、电动滑板车允许在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上行驶,一般情况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 才允许在人行道上使用电动滑板车, 并且有明显的标志指示。
2、电动滑板车用户骑行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速度小于12km/h的车允许在人行道、自行车道行驶,使用者年龄要求年满12岁;速度超过12km/h的车必须在自行车道,且使用者年龄须满14岁。
3、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类产品应有刹车功能,车身配备照明灯。
而修正案中,没有强制性要求骑行过程必须戴头盔。
共享电动滑板车公司:即将推行计划
电动滑板车合法化意味着,共享电动滑板车公司可以开始实施在德国各地推出的计划。
其中一家公司是总部位于柏林的创业公司Tier,目前在20个城市开展活动,希望从6月中旬开始在约10个德国城市推出共享电动滑板车。
与此同时,总部位于斯德哥尔摩的 VOI目前已经在欧洲的18个城市布设电动滑板车,据报道,仅今年夏天就计划将电动滑板车计划扩散到德国的30个城市。
就连德国汽车巨头大众也在关注电动滑板车市场,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将其纳入自己的汽车共享计划。
电动滑板车的出现将加剧德国街头的道路空间争夺战,长期以来,自行车协会一直要求德国街头有更多、更宽阔的自行车道。
“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社会民主党政治家安克·雷林格星期四说, 并补充说,应该作出 “持续”的努力,为电动滑板车确定新的规则。
在交通拥堵的德国城市里,谢尔将电动滑板车贴上了 “真正的汽车替代方案”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