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电动自行车行业长期呈现两极分化态势。北美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和功率限制较为宽松,而欧洲则更为严格,即速度更慢、功率更低。不过,当前欧洲正讨论修改电动自行车法规,这一局面或有改变。
新的功率等级设定并非毫无先例。英国曾考虑将电动自行车功率限制从250W提升至500W,但最终放弃。
但这一次,呼吁提高功率限制的声音来自德国。作为欧洲电动自行车市场的领导者,德国每年电动自行车销量约200万辆。同时,德国还是博世等知名电动自行车驱动制造商的所在地,在引领或监管行业方面拥有另一个优势。
目前虽无明确的法律变更,但德国极具影响力的最大贸易组织ZIV(Zweirad-Industrie-Verband)正在探讨可能更新当前欧盟电动自行车法规的相关内容。
部分新规涉及设定最大功率限制,比如将功率限制在人力踩踏输入的400%或600%。而拟议方案的关键在于,将目前电动自行车电机250W的持续功率限制,改为驱动轮750W的峰值功率限制。
这种差异包含一些细微差别,持续功率通常被视为名义值,所以欧洲几乎所有电动自行车电机功率都标注为“250W”或更低,但实际峰值功率往往更高。以欧洲电动自行车驱动市场领军企业博世为例,其最新款电机额定峰值功率可达600W。这一数值虽远低于美国电动自行车电机常见的1000W至1300W峰值功率,但比实际的250W电机高出不少。
其他正在讨论的新规还包括:限制满载货运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两轮车为250公斤(550磅),两轮以上电动自行车为300公斤(660磅)。road.cc解释称,ZIV还指出,“对于重量超过300公斤的货运自行车,必须定义单独的框架条件和参数(参见EN 17860-4:2025),因为它们在动态、设计和操作方面与EPAC和自行车差异很大。”此类重型货运电动自行车更像小型送货车,而非传统的大型货运自行车,在行业中日益常见,引发了人们对货运电动自行车车身过度膨胀的担忧,尤其是在专用自行车道上。
目前判断欧洲电动自行车法规是否会真正改变还为时尚早,但行业主要力量公开倡导这一事实表明,欧洲市场出台新规则的可能性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