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当局正加大力度打击逃税行为,尤其关注分批运输和进口后自行车组装。
欧洲公共检察官办公室在2025年度报告中指出,进口后组装正日益成为逃避高额关税的常见手段。欺诈手法正变得愈发复杂,往往综合运用多种策略来逃避监管、降低税负,尤其在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领域表现突出。

电动自行车因涉嫌规避反倾销而被重点监控
欧洲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报告特别将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进口列为高风险领域,并援引了去年开展的大规模联合突击行动“Calypso”。该行动查获了数千辆非法进口的电动自行车,造成损失估计超过8亿欧元,其中约3.5亿欧元来自逃避的关税,近4.5亿欧元来自未缴纳的增值税。在欧盟,自行车零部件的标准税率为4.7%,而整车的标准税率高达14%至15%。

以“基本特征”界定整车与零部件
欧洲专利局 (EPPO) 的主要关注点 在于进口自行车零部件与整车之间的区别。根据欧盟海关法,产品无需完全组装即可被视为成品。贸易合规资源中心指出,如果进口零部件已具备整车的“基本特征”,则可将其归类并按整车征税。
由于电动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都是模块化产品,包含许多全球通用的零部件,这种区分显得尤为重要。车架、电机、传动系统和电子系统都可以单独或同时运输——这通常是出于合理的生产原因。但是,如果这些部件在进口时被认定为构成一辆完整的自行车,海关当局可能会将其归类为成品。
欧盟判例法证实了这一点。欧盟普通法院认为,如果没有这一原则,进口商很容易操纵关税分类,从而选择对其业务最有利的商品,即在零部件与成品之间自由切换。欧洲专利局在其最新报告中正是对这种操纵行为提出了质疑。

多批次、多口岸入境面临整体认定风险
根据现行判例,若要将货物归类为未组装产品,则所有组件必须同时提交海关。然而,海关当局正在考虑,分批运输的货物(可能在不同时间通过不同的入境口岸到达)是否也能被视为整体的一部分。
例如近日欧盟普通法院受理的丹佛案,该案与位于意大利德罗内罗的电动自行车组装商 Denver srl 有关。“在丹佛,电动自行车零部件从中国分批经由意大利不同的进口点进口,” 贸易合规资源中心解释道。“意大利执法部门认为,进口商进口的并非电动自行车零部件,而是根据《一般解释规则》第2(a)条规定拆解后的电动自行车。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需缴纳高额反倾销税,但其零部件则无需缴纳。进口商辩称,这些零部件经过进一步加工,最终用于组装成电动自行车,因此它们并非未组装电动自行车的组件。”
目前,对中国制造的自行车征收的反倾销税接近50%,而对自行车零部件征收的反倾销税则仍然很低,除非进口商被发现通过在欧盟组装成品自行车来规避这些关税——即其使用的零部件超过60%来自中国,且本地制造价值未增加至少25%。

反倾销豁免权成投资并购关键
在此背景下,欧盟豁免正成为投资的重点方向。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竞相收购那些享有高额反倾销税和进口关税豁免权的公司。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豁免权的价值甚至超过了企业本身。近期的一个典型案例是Sprick集团,其获得的欧盟反倾销税豁免权,成为新加坡制造巨头DuTech Holding收购该公司的决定性因素。
获得豁免需要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漫长而艰难的申请流程。通过收购已获得豁免的公司,投资者可以有效绕过多年的行政障碍,并由此获得相应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