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美因河畔法兰克福高等法院就英国折叠车品牌Brompton与竞争对手Dahon之间的纠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Brompton的临时禁令申请。法院认定,Dahon在2025年欧洲自行车展上展出的Tri-Fold(三折叠)自行车,不构成对Brompton折叠自行车的不正当模仿。该判决已生效,Brompton需承担诉讼费用,相关临时禁令程序就此结束。

这场纠纷始于2025 Eurobike展会,展会期间,Brompton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指向Dahon最新的三折叠车型,并同时依据外观设计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诉求。
同年12月11日,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Brompton基于外观设计权的诉求被驳回。Dahon方面称,其成功动摇了涉案欧盟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独特性推定,从而质疑该外观设计权的有效性。但地方法院当时支持了Brompton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的诉求,Dahon随后提起上诉。
今年7月23日,法兰克福高等法院在上诉中推翻了一审支持竞争法诉求的部分,全面驳回Brompton的临时禁令申请。并明确指出,Dahon在Eurobike 2025上展示的三折叠自行车不构成不正当模仿。法院判令Brompton承担程序费用。该判决为终局判决,初步禁令程序至此结束。

这并非双方首次陷入侵权纠纷。2017年,Brompton曾指控Dahon的Curl车型侵犯版权,但随后撤回。Brompton当时解释称,案件缺乏申请临时禁令所需的“紧迫性”(“紧迫性”是德国临时禁令程序中的关键门槛之一。简单说,申请人得知权利被侵害后,必须尽快采取法律行动,不能长时间观望拖延。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人行动太慢,就会认为已无必要通过临时禁令紧急叫停,从而驳回申请;一旦撤回或败诉,申请人通常还要承担对方费用),Brompton 2017年撤诉,正是缺乏紧迫性的原因。
2026年,杜塞尔多夫法院以程序性理由拒绝批准Brompton针对Dahon新款Lunden三折叠自行车的临时禁令申请,并同样指出缺乏紧迫性。